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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办,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

作者:luexuexiao 时间:2023-10-29 9次

摘要:(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邮编:257091)。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单独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1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总分为200分,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需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我校单独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单独招生简章公布。

第十一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5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二条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参加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址:http://ddzs.dyxy.edu.cn)进行信息确认与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安排

考生本人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和要求,到东营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专业类别、退役军人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十四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普通类、校企合作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8060069

招生网址:http:// www.dyxy.edu.cn/s.php/zs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一、东营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东营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46-8061123,该校联系地址为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编为257091。

二、东营职业学院简介

东营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项目主持单位、“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高校”“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全省高校“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一、办学环境优越

(一)区位优势明显。东营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前沿城市,环渤海地区重要节点城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处于连接中原经济区与东北经济区、京津唐经济区与胶东半岛经济区的枢纽位置。东营市确定“十三五”期间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区、区域中心城市。

(二)产业背景深厚。东营是“中国石油装备城市”,是国家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和国家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橡胶轮胎及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石油装备四大产业集群优势突出,信息技术、现代服务、文化教育等产业发展迅速。石油炼化能力6900万吨,地炼产能全国第一,中国地炼企业前十强中东营占6家。石油装备企业500余家,石油装备制造总产值占到全国1/3。是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和出口基地,产品远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东营市确定“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柱、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全国领先、世界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服务中心。

(三)政府支持有力。《东营市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确定,支持东营职业学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院校。《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东营职业学院创建优质高职院校。

二、办学实力雄厚

(一)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主线,明确了建设黄河三角洲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与新技术培训基地、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与文化传播中心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提高“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经济社会的贡献度”的办学思路,凝炼形成了“德厚、识博、技精熟”的教师发展目标,“德厚技高、乐业好用”的学生培养目标,“尊道贵德、敬业立人”的校训和“教育让每一个人拥有自信”的教育理念。确定了“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制胜”发展路径和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名校的发展目标。

(二)师资水平显著提升。建立旨在服务教师成长、促进教学改革的“教师发展中心”和企业实践锻炼基地,校企共同开展教师培训。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占78%,双师素质教师占88%。建成850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2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4人,“2016齐鲁最美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

(三)实习实训条件完备。校内实训场地总面积114148平方米,实训室16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4个。建设了“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现代制造加工、石油工程技术等实训中心。石油化工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学校成为“山东省物联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四)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成为山东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特等奖1项。

(五)对外合作交流拓展深化。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22所高校和教育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并积极开展项目合作。近年来,派出多批骨干教师到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台湾地区进行了专业培训和公派研修。探索学分互认方式,利用校长奖学金派出102名学生赴台湾黎明技术学院、龙华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专业交流学习,派出45名学生到韩国进行文化参访,形成了常态化交流机制。取得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招收留学生80名,承接韩国40名汉语言专业学生到学校实习。连续五年承办“两岸青少年情牵黄河口”活动,接待台湾106名学生来学校参观交流,此活动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

(六)思政工作成绩突出。学校是“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获“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十佳集体),是受到表彰的唯一高职院校。出版思政工作专著6部,其中获省级一等奖4部。获全省职业院校“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一等奖、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优秀组织单位”。“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1人,“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1名,入选由中央文明办组织的“中国好人榜”1人。1名学生获得伦敦残奥会亚军、亚洲残运会冠军,1名学生获全国登山活动冠军、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三、办学特色鲜明

(一)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了“四方合力、三级推进、‘双主体’育人”办学体制机制。“政行企校”搭建东营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学校校企合作理事会、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三级平台;发起成立东营职业教育院校联盟、东营市图书馆联盟、山东省国家骨干校联盟;探索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成立万达学院、中锐汽车学院等合作学院;与区域内582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设企业“冠名班”“订单班”48个。

(二)人才培养通道连续贯通。贯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契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以专业建设为纽带,联合胜利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东营市技师学院以及东营各县区中职学校,牵头组建东营职业教育院校联盟,共建共享教育教学资源。与省内8所中职学校实施“三二连读”连续培养,9个专业联合招生。与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

(三)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紧贴区域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专业布局,将石油化工和机械制造专业打造成了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示范专业。学校是全省化工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持单位,牵头开发了山东省石油化工和石油工程3个专业高职教学指导方案,开展了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拥有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成了“山东省品牌专业群”,为区域石油石化和装备技术产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作了报道。

电话:0546-8060069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招生办:0546-8060069

东营职业学院,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东营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学生全面成长“三个服务”的办学定位,锚定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名校,争创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的目标愿景,以“双高计划”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学生为中心,提高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以“四链”融合为路径,推进高水平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以守好底线为前提,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培育形成了“石油石化特色、创新创业品牌、人工智能亮点、产教融合机制、开放办学格局、科教研创平台”六大办学优势与特色,实现了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

文章标题: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办,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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