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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职扩招学校名单?四川省高职扩招学校名单公布

作者:luexuexiao 时间:2023-10-29 8次

摘要:(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高校普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招生专业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六、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9:00至11:00

考试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考生免于文化素质考试,考核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其中:思想政治80分,时事政治80分,法律法规60分,心理健康60分,语言表达7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6日起登陆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成绩录取查询系统”(http://www.scemvtc.com/zs/cx.asp)查询本人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同时,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四川省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按照思想政治、时事政治、心理健康、法律法规、语言表达依次比较单方面成绩予以录取。

(三)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四)免试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八、新生入学

就读地址: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

(一)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身体条件不合适学院相关专业就业要求的,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九、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

(二)教学总课时

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十、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8000元/年·生,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有关标准收取。

十一、学籍管理

被我院录取,并报到注册的学生,均为我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享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所有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处

(二)学校地址: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三)咨询电话:0816-282183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2821839

(五)学校网址:www.scemvtc.com

2021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2021年开展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隶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七条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委办公室组成的信访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酿酒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为4100元/年/生;住宿费650-1200元/年/生。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按省上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第十四条报名、志愿填报办法及缴费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1.本次扩招专项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军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满 1年及是否自主就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报名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在符合招生高校报考条件和招生类别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志愿设置为:1所学校志愿和 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

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3.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 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于 11月 5日 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在岗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于 11月 9日 12:00前将审核完毕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2.县(市、区)招考机构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10日至13日 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照片或直接采用已有的数码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19日 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第六章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21年11月27日9:30—17:00,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在现场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2.2021年11月28日9:00,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勤学楼。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总分350分(测试办法及流程请考生于2021年11月17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于2021年12月1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12月6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情况。请对成绩有疑义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21年12月3日16:00前到学校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50185。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学校于2021年12月6日至10日在官网公示5天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七章免试

第十九条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

(一)具有本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二)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本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第二十一条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单独编班,采用弹性学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教学模式,单独有针对性组织教学。

(二)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1000学时。

第十章学籍管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

(一)弹性学制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学校为其建立正式学籍,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二)学分制毕业要求

学生修满就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允许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修满学分毕业。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培训经历、职业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进行学分认证和课程学分置换。毕业时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三)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经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两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三)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0830-3150329(兼传真)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3150185(学校纪委办公室)

(五)学校网址:http://sccc.edu.cn

(六)学校招生代码:5172

四川省2020年离职扩招专项工作

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为食彻落实性中头、因务洗里大决筑部署,根据国家和我省商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机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很名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港离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能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e(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员农民,以R企业员工和基层衣热人员、莎层幼儿数师、“一材一幼”结与西、各层医疗卫生人员等在岗整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E参加2020年普通商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数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三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格的学生;

3,因速反因流数育考试规定,被给予哲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常程

(一)本次招生任务由省内符合条件的普语高等学校(以下称“高校")承担,生计刘分四战羊列.第一类:在层幼儿数师、“一村一动"辅与员:第二类:在热层医疗2生人五:第三:湿役军人:第四美:下岗失业人5、衣民工、高素员衣民,以R企业a工和落层农被人品.

(二)高校根据困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规危科学制订招生单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粥.表远规范.

(三)招生常程中须明附招生类别及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如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本科高校或高等专科学校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考试求、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学受标准、学赔增辑、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四)凡商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将殊求的,应在招生程中子以明略.

(五)招生常程于10月2:日:7:00前报数育厅和省数育考试院,经牢旅告素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草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动,招生学校依据单程开展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及主尼填报办法(一)网上填报英确信思

1,本次扩招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产箱考生选择务工出)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的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i证.

并作为审旅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思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登录四川省数y考试院网站chtay://ww.eea.en)报名,考生应准胱填写本人英本信想,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m表.

退役三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滑1年及是否自主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报名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在符合招生高校报考条件和招生类别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志愿设置为: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

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只能填报面向体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3,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康即下载报名数据,于11月5日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身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核在岗基层医疗人员身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于11月7日12:00前将审核完毕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2,县(市、区)招考机构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8日至11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照片或直接采用已有的数码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3)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双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各市(州)招考机构应于11月13日12:00前将考生确认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20日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实施

(一)各招生高校要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组考方素,于11月2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素。

(二)对于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由高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进行,成绩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由高校自行确定,成绩总分为350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鼓励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三)高校应在12月1日前完成考试工作,12月5日17:0前将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四)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要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法治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舞弊。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

(-)高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招生高校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有关信息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常规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五)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六)新生注册与冥查

1,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责任。各地招考委负责本地扩招专项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医疗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在岗员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牛源组织等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州)相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招考纪律。高校要严格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类别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扩招高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职扩招防疫工作,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点考场防疫。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涉考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规定办理。

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此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招生计划与专业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2.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闭卷,机考;

2.考试时间及分值:120分钟,成绩总分350分;

3.考试内容: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职业适应能力和有关综合知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 12月1日,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六、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二)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一类是退役军人,另一类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两类人员分别划线,各类别分专业录取。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间不平衡,学院将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并报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按照案例分析题、多选题、判断题、单选题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就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2022年春季入学。

(二)入学要求: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可以办理请假手续,但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资格审查: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时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新生进校后,将根据生源特点,分类科学编制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弹性学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充分体现财经类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学费按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以及《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院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1年10月21日学院上报《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二)2021年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时,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2021年11月10日-13日17:00时,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四)2021年11月17-19日12:00时,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五)2021年11月26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由县区招办确认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退伍证”复印件一份;

3.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2021年11月27日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2021年12月1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八)2021年12月3-7日,拟录取名单公示;

(九)2021年12月10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其他事宜

(一)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历证书颁发

操行合格,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三)咨询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 84642070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4642073

(五)学院网址:http://www.scpcfe.cn

文章标题:四川省高职扩招学校名单?四川省高职扩招学校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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