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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温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作者:luexuexiao 时间:2023-10-29 8次

摘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28日正式建立,是一所综合性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岗位及人数图书管理岗位2人...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28日正式建立,是一所综合性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图书管理岗位2人、文秘岗位1人、档案管理岗位1人、基建管理岗位2人、护士岗位1人、成教招生岗位1人、教学管理岗位2人、思政辅导员岗位6人(男女各3人)、职业指导管理岗位1人(详见附表)。

二、招考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同时,上述岗位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附表):

部门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图书馆图书馆采编员、参考咨询员 2 1、图书馆学或情报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党委办

(纪委)文秘 1 1、中共党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练计算机操作;

4、有5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行政办档案管理 1 1、汉语言文学或档案学方向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本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计划财务处基建管理员 1 1、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民建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 1、建筑电气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后勤保卫处护士 1 1、护理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有5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成教培训处招生 1 1、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有3年以上成教工作经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务处教学资产和教材管理 1 1、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学管理 1 1、职业技术教育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工部思政辅导员 6

(3男3女) 1、中共党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期间曾任学生干部,或工作期间有学生思政工作经历。

招生就业处职业指导 1 1、人力资源、职业指导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人力资源、职业指导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l、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录用比例不足3:l的不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参加面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名次依次递补。

5、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页(www.wzvcst.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名次依次递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楼1楼报名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联系电话:0577-88423592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①本人手工填写的《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②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⑤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的相关证明。

⑦党组织关系、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7月5日(详见考试须知)

2、面试时间:7月12日(详见考试须知)

考试须知将于考试前在院网站公布(www.wzvcst.cn)。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08年6月13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下称学院)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合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起至7月27日止。咨询电话:0577-85108019朱老师; 0577-85108020李老师

2.报名方式:函件报名。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M)发送至zjafzyjsxy@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字样),学院将对报考者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将在报名结束3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表及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若不足3:1的,将不开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将采用先笔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10:1比例(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若同一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小于10:1,则全部入围试讲环节。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根据笔试和试讲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70%。

3.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公布。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3.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7.其他未尽事宜,按《2015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表

2015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2015年7月14日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联系电话:12333, 0577-88529986。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0577- 88528774。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6-9楼(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

扩展资料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监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受区委、区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级国资营运公司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瓯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本区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公务员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标题:温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温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本文地址: www.wsfzx.com/news_22/301.html +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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