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校招生简章(天津第一商业学校招生简章)
作者:luexuexiao 时间:2023-10-29 10次
摘要:(图片来源网络,侵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延安南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387人,其中正、副高级职称651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余人。天津师范大学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这九大门类学科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师范大学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七条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3200-4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生.年);艺体类专业为8000-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在学期间)。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二条在津录取政策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软件工程、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大趋势,实践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的培养模式。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学生,经过筛选,在学科专业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课程,使学生在获得坚实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教师职业需要的知识与技能。此类学生毕业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既可从事教师职业,亦可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其它职业,极大地拓宽了就业渠道。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学生受益面达57%。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http://www.tjnuzsb.com/
电话: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2022年天津小学入学政策如下:
1、所需证件:儿童入学应依据户口簿、房屋居住的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片的小学报名。
2、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对应学区片小学报名入学。
3、入学年龄:儿童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
4、外地户口儿童入学:按规定需持五证,分别是临时居住证、务工证、户籍证、房屋证、疫苗注射证,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安排入学。
天津小学报名地点:
涉及到有的学校有不止一个校区,且校区之间有一定距离,所以家长们一定要看好招生简章上注明的具体招生地点,避免走错来回奔波,从而错过招生时间。部门学校写出的招生地点具体到学校里的哪个楼,家长到学校门口根据提示走就可以。
天津小学报名携带材料:
1、家长需要事先检查儿童接种证是否按要求完成接种,并盖好验讫章。
2、户口本应复印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
3、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及其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可以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也可以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小升初#导语】考网小升初频道从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了解到,2022年天津市南开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问答已发布,详情如下:
问题1: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二是天津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天津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是《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2〕12号)的要求。
问题2:政策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答:坚持政府统筹,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政府责任;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通过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等举措,形成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新态势;巩固已有成果,不断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学校生源均衡;坚持依法依规招生,把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问题3:南开区是如何推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
答:实施区域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按照《南开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南教党〔2021〕19号)相关要求,通过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等多项举措,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力度,推动建立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教育发展机制,不断优化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形成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新态势。
问题4: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有变化吗?请简要介绍。
答:与2021年相比,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没有变化,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我区公办初中学校依旧采取多校划片形式,在学区片内继续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均不享有招生特权,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均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录取结束后同步注册学籍。
问题5:南开区学区片是如何划分的?
答:2022年学区片的划分仍以南开区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为依据,确保所划分的学区片内中学的“学位”数能够满足本学区片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数,确保公办初中学校全部在学区片内招生,力求学区片之间的教育资源基本均衡。据此,将南开区划分为三个学区片,即北片、中片、南片。
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北区域,包含8所公办中学、12所小学。
中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南、复康路以北区域,包含4所公办中学、13所小学。
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复康路以南区域,包含4所公办中学、8所小学。
问题6: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1.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具有中国国籍),并已确认在津升学,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
3.自愿选报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
学生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选报1-6所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
区内民办学校(以校号为序)分别为:25-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日新国际学校、57-翔宇弘德学校。
4.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6个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过程要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
问题7:如何填报志愿?
答:在第一阶段招生中,南开区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报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最多可以选报6所学校,志愿有先后顺序,随机派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问题8:如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答: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问题9:如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答:1.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和招生工作程序,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划片情况、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有关内容进行公布。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过程要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2.招生工作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全面自查、抽查各项招生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问题10: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到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政策?
答:可以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和南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2022年南开区初中招生政策,也可以通过学生所在小学或拨打南开区教育局中教科电话27459971进行政策咨询。
文章标题:天津学校招生简章(天津第一商业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 www.wsfzx.com/news_22/5354.html + 复制链接
- 相关文章
- 玉溪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玉溪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玉溪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铜仁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贵阳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黔西南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郴州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张家界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株洲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 荆州热门专业专业招生培训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