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如果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一部分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1、那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2、由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成本价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公房承租权所对应的利益系作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处理房产时综合考虑公房承租权利益来源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协商处理原则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那我们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的第一原则就是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处理意味着,只要不侵犯第三人的利益,不侵犯国家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可以随意分割财产,一方净身出户啊,全部都归另一方,二八分、三七分,四六分,无论你们怎么分,都是没有问题的。
男女平等原则
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这个财产的权利,这里主要是讲说如果家庭财产的来源主要是男方啊,女方没有收入,没有创造这个经济价值,那这个时候女方也一样有权利获得这个财产。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这是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原则,在我们实务当中非常频繁的被使用的一个原则,这个怎么理解呢?因为在现实当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这个总的社会的状况是啊,男方的经济上的实力要远远高于女方,特别在很多家庭当中可能是一方男方在工作,女方照顾家庭和孩子。她是没有从社会上获得收入的,那这个时候在离婚,女方就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去支撑她自己的这个生活,那在离婚的时候会考虑说啊,在权利上给她一些倾斜。
给予补偿原则
主要是指说如果涉及双方已经实行了分别财产制度,那么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了,那么往往是一方在教育子女照料家庭老人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道德义务的这个时候呢,可以要求另一半给予补偿,对他的这个付出给予补偿,
照顾困难一方原则
这个原则在现实当中也比较少用了,因为他这里的照顾是指对于个人住房的照顾,依据是婚姻法的,第42条离婚是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的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那你知道现在一线城市,很多人连一套住房都没有,更别谈照顾住房了。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这个从法律上来讲是依据婚姻法的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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