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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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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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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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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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于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6年创办的毕节农业学校。学校总面积740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是贵州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设置农业工程系、工矿建筑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财政经济系、旅游管理系、教育科学系、医学护理系等7个二级院系,以及基础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等3个教学部,绿色智慧能源、山地特色农业、智能制造等专业群获评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开设高职专业30个,在校生1.1万人。现有专任教师450多人。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急救教育试点、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奖”、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省级东西部协作示范校、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在统一战线的倾情帮扶下,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广州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长期对我校开展对口帮扶;成功获批“中华职教社毕节同心培训学院”,并与安徽职业技术大学、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等优质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学校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战略,与广东省政行校企深入合作,挂牌成立“毕节·广州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建成了“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基地,与广州港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奇瑞集团、京东等20多家头部企业,携手广州轻工技师学院等院校,累计创办订单班60多个。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办学理念,践行 “知行合一、自信创新”校训,凝练形成了“同心致远、仁心育人、匠心志学”的“同心”特色校园文化。相继获批兴黔富民、技能贵州等项目50余项,建成智能矿山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贵州山地特色农业数字化实习实训基地等,以及思政课教学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毕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一批重大教学实训平台。牵头成立全国乡村生态旅游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穗毕人力资源开发协作产教联盟、西南地区新型综合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近10个;组建农产品协同创新中心等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及毕节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教育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及市级科研项目100余项。与广州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联动,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学生在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斩获奖项350余项,教师在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30余项。近五年来,应届高职毕业生双证率均超过90%,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保持在95%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学校正在以建设贵州省“双高计划”学校、争取创办职 业教育本科为目标,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中高本 一体化发展的市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开启建设区域性综合性特色化高水平职业院校新征程,为助推毕节建设贯彻 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职业教育力量。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系、工矿建筑系、农业工程系、财政经济系、旅游管理系、教育科学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等10个教学系部。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省级招生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患有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患有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4)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5)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部分专业因工作需要分别满足以下身体条件,不在范围内的考生,谨慎报考: (1)学前教育要求无口吃,无步态异常、无面部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2)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要求无严重精神病、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 (3)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企业相关要求,工作环境艰苦,女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按照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专业安排按照投档专业,结合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作退档处理。 按照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报考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二条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入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校的学生公寓为六人间,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1000元/年/人(设有阳台、电脑桌、宽带网、热水、单独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毕业生就业
近五年以来,应届高职毕业生双证率均超过90%,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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