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26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余开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创始人、创校校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级非遗川剧代表性传承人,一级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联合国亚太地区非遗传承基地主任;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第六届四川省文联副主席、四川省艺术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主任,美国加尼弗利亚州立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四川开元教育集团董事局主席,多次荣获国家各种艺术大奖并得到邓小平和卓琳同志题词鼓励,《人民日报》发表专版文章给予高度评价。 余天翔,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理事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四川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开元文化教育集团总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专委副理事长、四川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四川省网商协会副会长;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财务处、法务处;联系音乐学院、电影电视学院。 王营池,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党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派驻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督导专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原西南科技大学校长助理、网络教育学院院长;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建工系工民建专业,主要从事建筑策划及城市意象方面的研究;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学校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夏伟,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硕士研究生,教授;长期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职业教育研究等工作,先后在各级各类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7篇、专著一本,主编教材一本,副主编四本,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参研省级课题两项。 协助校长工作,主持学校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学生处、就业创业中心、党委宣传部;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教学部。 熊殿华,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戏剧影视学院院长;教授,四川省优秀教师;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先后担任学校教务处长、管理与新闻学院院长、建筑工程学院院长。主编《BIM应用技术》等多部教材,曾主持多项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改革重点项目,曾荣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负责招生、科研、规划、产教融合、外事等工作;分管招生处、科研处、产教融合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兼任戏剧影视学院院长;联系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胡碧玉,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副校长,眉山校区管委会执行主任;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曾长期担任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任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副处长、商学院院长;遂宁市委副秘书长、遂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遂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董事长(执行院长);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16项(其中主持8项);荣获省部级奖3项,地厅级奖10项;出版著作8部,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0余篇。 负责教学工作,主持青神校区全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包括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传播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甘庭俭,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副校长、艺术创作委员会主任;教授,国家一级美术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版画的领军人物,中国“鲁迅版画奖” 获得者,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展并获奖。 负责图信、艺术创作等工作;分管图书馆、信息中心、艺术创作委员会;联系美术学院(竹产业学院)和舞蹈学院。 吴青松,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硕士研究生,教授;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历任教务处副处长、公共教学部主任;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公共管理研究,主持多项教改项目,主编《管理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程》等多部教材,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曾荣获四川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华艺文基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 负责评估、教育教学督导、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评估建设办公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后勤保卫处;联系数字艺术学院。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院现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体育学院、文化与管理学院、传播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竹产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一、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二、学校调档比例严格按照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四、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五、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 七、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的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调剂办法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调剂的先后顺序,依次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相同或相近类别学科,调剂专业顺序按计划缺额从小到大顺序安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戏曲表演(川剧))专业除外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对应批次相应层次规定的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对应批次相应层次的合格线: 1.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本、专科专业,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我校在全国计划来源系统中编报并经招生省级招办核定的规则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的录取,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 2.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别其它专业。调剂办法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调剂的先后顺序,依次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相同类别专业,调剂专业顺序按计划缺额从小到大顺序安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九、戏曲表演(川剧)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戏曲类专业(川剧)省际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不设置分省计划,历史类和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戏曲表演(川剧)使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组考的戏曲类专业(川剧)省际联考成绩。 十、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录取批次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我校秉承“服务为先、育人为本,甘于奉献,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为抓手,打造高质量一站式社区。坚持服务育人的理念,每幢住宿楼都配有一名生活老师和多名宿管老师,努力营造学生公寓温馨感。现成都校区设有8人间、6人间,眉山校区设有6人间。两个校区学生公寓均配有空调、洗衣机、冰箱、自助打印机等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的软硬设施。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点击网址查看:https://www.cdau.edu.cn/Article/Indexes?id=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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