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69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3
- 硕士点
- 14
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国内一流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 学校传承和弘扬“含弘自强、经邦济民”的重工商大精神,秉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抢抓高等教育发展重大机遇,办学层次不断提升。198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列入重庆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本硕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大商科+新工科”的商工融合创新发展为驱动,以“三重大一急需”为牵引,立足特色优势分类推进“经管一流、理工精品、文法艺特色”学科群建设,构建商工融合、多科协同的学科生态体系。现有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重庆市特色专业,“绿色低碳”和“数字经济”2个重庆市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 目前,学校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占地面积2896亩,现有3个校区,19个教学学院,教职工2406人,在校学生3万余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全职聘用欧洲科学院院士1名、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29人,省部级创新团队22个,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教师代表。有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获批重庆市高水平新文科建设学校、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智能信息技术现代产业学院(培育)。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大赛”等各类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3700余项;高水平大学生女排运动队获重庆市排球比赛30连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获得认可,获评“全国就业50强典型高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工作表现的满意度为100.00%。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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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20个教学学院,分别为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马克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国际商学院、赫尔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 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智能智造与国际商务卓越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中外合作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 1.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智能智造与国际商务卓越班)和法语3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金融学(中外双学士出国2+2)和会计学(中外双学士出国2+2)2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和物流管理(中外合作)3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90分及以上。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2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第十二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专业+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直接录取到所投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剂。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专业组+院校”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按照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为考生参加所在省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六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不招收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专业: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应用物理学、体育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该专业培养的毕业生主要从事民航业,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建议净身高:男生175-184cm,女生165-173cm,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报考,但不作为录取限制的要求。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生住宿统一实行公寓式规范管理,南岸校区一般为4-6人住一间,带阳台的房间,卧具定期换洗,宿舍每个房间安有电扇和空调,还配有热水器。茶园校区为4人间宿舍,每个宿舍设有独立盥洗间,配备有电扇、空调、自动饮水机等。
毕业生就业
学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有3万余人,人才培养层次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学校每年通过专场招聘会、大型双选会等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达10万余个,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的岗生比为10:1以上,用人单位对我校学生的满意度超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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