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58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5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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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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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文学院 文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56年万县师资训练班语文科,是学校最早开办本科(1994年)和研究生(2013年)教育的院系,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截至2021年4月,学院现有在读本科生1152人、硕士研究生64人,留学生1人,是重庆三峡学院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之一。文学院下设师范系和文秘系两个系,有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两个专业方向。2021年1月,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本专业还是重庆市“十二五”“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重庆市首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是学校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品牌专业;2019年11月,我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专家现场考察。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年招生均为第一志愿满额录取,汉语言专业(文秘方向)与山东大学开展联合办学,每年可择优派遣学生在大二全年赴山大文学院交流学习。文学院是学校首批开展两种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二级学院:2013年,中国语言文学获得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并在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5个二级学科点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15年,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始招生。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还连续获评重庆市“十二五”“十三五”省级重点学科,2017年,本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文学院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专任教师64人中,有教授15人,副教授20人,博士22人;有“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有硕士生导师35人;同时,学院还外聘有包括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等在内的兼职教师23名。良好的师资储备,为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留学生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文学院现有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省级学会1个(重庆市三峡文化研究会),校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三峡文化保护与弘扬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作为学校教学科研重镇,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100余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20余项,出版著作100余部,发表论文600余篇;先后主办“新时代文学研究学术体系建设高端学术论坛”“汉学前沿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多场大型学术交流会议;编辑出版有《何其芳研究》(年刊)、《三峡文化研究》(论文集)等刊物,“三峡文化研究”“何其芳研究”等在国内外已形成较大学术影响。学院平台完备,设施完善,管理有效,能为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提供良好成长环境。我们将秉承“以母语传承文明,用知识书写未来”的院训,将每一位学子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文学院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本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重庆市一流专业,重庆市高校首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主要课程有:文学概论、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大学写作、中国文化概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与口语表达、语文教材研究、教育实习等,还安排有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普通话、三笔字等职业技能培训、科研训练以及创新创业培训。毕业生主要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管理及企事业单位语言文字、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本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重庆市一流专业,山东大学合作办学专业。主要培养人文素养深厚、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娴熟的高级文秘和行政管理人才。在开设文学概论、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大学写作等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之外,还开设有秘书学、档案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还安排有秘书职业技能、普通话、汽车驾驶等职业技能培训、科研训练以及创新创业培训。毕业生可在国家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文秘、语言文字以及文化宣传工作。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院于1996年招收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学生,现有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和智能科学与技术四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属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是重庆市“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也是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已招收硕士研究生7届,现有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2人,本科生15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巴渝(青年)学者2人;硕士生导师33人;教授11人。拥有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2个,重庆市研究生教学团队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近40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项;获重庆市科技进步奖1项,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学院拥有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有电子信息类教学科研实验室60余间,实验室总面积9000余平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近年来,在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专业竞赛中,学生获国家级奖项31项,省市级奖项168余项。 电子信息工程本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重庆市本科高校大数据智能化类特色专业,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也是学校首批转型发展改革试点专业。依托“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强化学生的数理和学科基础,注重知识、能力与素质的综合培养。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分析、高频电子线路、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微型计算机原理、自动控制原理、信息理论与编码、传感器原理及应用、电子设计、EDA技术等。毕业生可授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可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出国留学深造,也可进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公司,从事产品的设计、研发、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专业是学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专业,设有输变电、配用电、智能电网三个专业方向。主要课程:电气工程导论、电力安全作业、电网管理与电力营销、发电厂电气系统、电力系统分析、电气综合测试、高电压、电气控制与PLC、工厂供配电、电力电子、电力企业实习与实践等。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和工程实践考核后,可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就业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省市县分公司、电力设计院、发电厂、电工设备安装或生产企业,研究所或境内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通信工程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通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移动终端开发技术等ICT行业急需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通信电子电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移动通信原理、光传输技术、宽带接入技术应用与维护、LTE移动通信技术与网络规划优化、弱电信息系统技术应用与维护、大数据、云计算理论及综合系统应用。本专业毕业生可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去向为通信设备制造企业,通信服务公司,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专业是重庆市政府“十三五”大力发展的工科专业之一,主要培养在相关领域中迫切需要的智能技术与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专业设有智能科学与智能技术应用两个专业方向。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信号与系统、计算机网络、自动控制原理、智能科学与技术导论、模式识别、图像处理、智能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数据挖掘与处理等。本专业毕业生可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面向电子信息、自动控制、计算机、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 教师教育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是为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切实提高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专业化水平,有效整合学校教师教育资源于2017年7月设立的一所新型二级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8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34人,博士1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巴渝青年学者1人,重庆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获得者1人,重庆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人,重庆市高校首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2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500人。设有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招生和管理,教师教育学院和各相关专业学院共同培养,学制四年,学科专业与教师教育双向强化的培养模式和机制。学院是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具有教育硕士研究生招录、培养和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学院培养目标明确,办学特色鲜明。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坚持内涵发展,强化教师教育特色,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努力形成重庆高校一流的教学团队、一流的课程设计和一流的教师培养服务,使学院逐步发展成为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一流的教师教育培养基地。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 本专业按照“本科定位、全科定性、小学定向”的培养方向和“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培养要求,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扎实的全科知识、娴熟的教师技能,具备小学各科教育教学和相关管理研究能力。主要课程有:汉语基础、中外文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三笔字训练、音乐基础、美术基础、初等数学、小学语文教学理论与实践、小学数学教学理论与实践、小学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等。本专业属定向培养,学制四年,毕业后担任重庆市相关区县基础教育小学全科教师或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物理学(师范类)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中学物理教学和从事企业基础研究的基本能力。主要课程有: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投档规定。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九条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调剂至其他省份使用。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优先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或其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则按以下科目顺序比较择优录取:实行“3+1+2”模式省份的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历史、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物理类考生依次比较物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实行“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十二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规则: 1.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对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直接投档到专业且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新疆班招生录取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专业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投档规则,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若个别省市没有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体育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若个别省市没有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文化成绩再相同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生公寓有4-6人间,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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