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25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3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暂未收录,我们正在持续完善院校档案。
办学亮点
办学亮点暂未收录 · 查看该校开设专业 →
院系设置
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医学影像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系 检验医学院 药学院 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 管理学院 眼视光医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社会工作开设专业
运动康复开设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开设专业
临床医学开设专业
麻醉学开设专业
医学影像学开设专业
眼视光医学开设专业
精神医学开设专业
口腔医学开设专业
预防医学开设专业
中西医临床医学开设专业
药学开设专业
临床药学开设专业
法医学开设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开设专业
医学影像技术开设专业
眼视光学开设专业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开设专业
康复物理治疗开设专业
护理学开设专业
助产学开设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设专业
财务管理开设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开设专业
智能医学工程开设专业
招生信息
社会工作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运动康复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
2026 年 · 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麻醉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医学影像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眼视光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精神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口腔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预防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中西医临床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药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临床药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法医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医学影像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眼视光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康复物理治疗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护理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助产学
2026 年 · 招生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财务管理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智能医学工程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100%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市、区),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拟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拟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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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100%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市、区),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拟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拟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校园环境、住宿、餐饮与社团生活信息整理中。
学费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住宿费暂未公开
校园数量1 个校区
保研率暂未公开
主管部门阳光高考ch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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