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69
- 在读评价
- 0
- 主管部门
- 教育部
- 985 工程
- 是
- 211 工程
- 是
- 博士点
- 49
- 硕士点
- 52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13 · 530.7分
学校简介
东南大学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2017年,东南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名单。 东南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央大学等重要发展时期。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学校文理等科迁出,以原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在国立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新的东南大学。在12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和“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办学理念,铸就了“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 东南大学现有39个院系、85个本科专业,有4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有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3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有全日制在校生43651人,其中本科生17277人,第二学士学位118人,研究生26256人;在校留学生2381人,其中学历留学生1688人。学校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占地面积5888亩,其中九龙湖校区3752.35亩,总建筑面积约108.7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6.77万平方米,藏有各类纸本图书资料494.2万册,可访问数据库检索平台149个(二级数据库242个)。学校还设有无锡校区、苏州校区和南通校区。 东南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12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并列全国第八位;1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百分之一,其中工程学位居全球第13位,计算机科学位居全球第5位,稳居ESI世界前万分之一行列,材料科学和化学位居ESI世界前千分之一行列。 学校牵头建设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共建5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2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建设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产教融合平台,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国家级文科平台、2个江苏省重点高端智库,1个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 学校现有39个院系、17277位本科生、26256位研究生、2381位留学生。学校深化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07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893人,正、副高级职称教师2581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194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3751人。有两院院士19人,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大全球学术影响力的杰出人才约850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一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1万各类优秀人才,涌现了一大批建功立业的精英翘楚,在东南大学工作或学习过的两院院士达230多位。新时代以来,学校继承优良传统、重塑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学校获教育部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全国1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3个。共有5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3个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有36门首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入选教育部“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3项,连续五届(每四年一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建有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获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1个。入选教育部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教材22部。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东南大学院系设置https://www.seu.edu.cn/yxsz/list.htm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时,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强基计划等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区、市)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10分(含),同时综合改革省市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东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东南大学与蒙纳士大学两校学士学位证书,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医学类等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食宿条件: https://mp.weixin.qq.com/s/qbDcyzwmJSQ4SWhwkjDx4w https://mp.weixin.qq.com/s/RM50_UMf4aS-hMWitXxWQA
毕业生就业
东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https://seu.91job.org.cn/sub-station/home/10286
真实评价 (经身份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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