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50
- 在读评价
- 0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姓 名 职 务 李振秋 学校党委书记 黄政艳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李爱民 学校党委副书记 冯以宜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冠晖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王 娟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贾明祖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孟学林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序号 设10个二级学院 所在校区 1 糖业工程学院 南宁市一校区 2 化工技术学院 南宁市一校区 3 工业设计学院 南宁市一校区 4 工商管理学院 南宁市一校区 5 车辆工程学院 贵港市二校区 6 师教育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贵港市二校区 7 装备智造学院 南宁武鸣区三校区 8 工业互联网学院 南宁武鸣区三校区 9 医药康养学院 南宁武鸣区三校区 10 建筑工程学院 南宁武鸣区三校区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节选自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考生投档分数所包含的加分成绩,均视为有效成绩。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中,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位顺序,优先安排高位序考生。学校根据专业计划和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按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进程中,如生源不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可适度降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份限制。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所列可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我校各专业无其他体检要求限制。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二十四条 职教高考招生(含单招考试招生、对口考试招生)按照当年职教高考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已录取的考生(包括在普通高考前已被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再次参加当年录取。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生公寓内有空调、热水和单独卫生间。 大部分学生公寓为上床下桌配置。
毕业生就业
拓宽就业路 服务毕业生 我院坚持 “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就业工作无淡季”的就业工作理念,几年来高效地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就业服务体系,使在校生安心学业、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 管理系统。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制订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标,组织精干工作团队负责实施。就业工作坚持服务宗旨和“早计划、早布署、早组织、早落实”工作方针。 就业率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1%以上,连续十年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自治区领导表彰。 就业面广。立足广西,依托广东,拓展长三角地区、开拓中西部、辐射全国和开发国外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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