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26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5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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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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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0个学院(系、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29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设有临床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等27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学校有教职工及医务人员6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为48.15%,有7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专职及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8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24人。 学校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67人次。学校还聘请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等。 学校有国家级和省(区)级相关专业建设点和建设项目共39个,分别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优质本科专业1个,自治区级特色本科专业1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2个,广西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西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5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7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3门。有广西重点学科7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含建设项目),广西临床重点专科9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18个,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和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4个,有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市厅级科研平台20个。建有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1个、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1个。 学校近五年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182项,获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近30项,国家专利授权641项,发表学术论文4132篇。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我校2015年、2016年连续跻身中国大学最具影响力学术论文排行百强榜。学校主办的《华夏医学》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期刊、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和广西优秀科技期刊。 学校以质量工程为抓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两个专业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招生,2020-2023年连续四年录取投档分数位居广西高校同批次第二名。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7项。学生在全国及自治区级各类技能比赛中成绩显著,在首届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中获团体总成绩冠军和两个单项第一,在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中有11个项目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在全国医学院校医学生临床技能大赛总决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在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CCS)中获得特等奖。近三年学校临床医学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近三年护理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平均为99.69%,学校连续十九年获评“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开放病床4200余张,年门诊量约255万人次,年住院患者16万余人次,年手术量5万余台次,是桂北及周边地区的医疗中心。桂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国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卫生部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和国际SOS急救中心、全国县级医院血液净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单位、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医院、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广西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及桂林诊断中心、广西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桂林分中心,获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秀医院和示范医院、自治区“十佳医院”等。桂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全国第一批中国房颤中心认证单位、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单位、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首批全国乳腺癌规范诊疗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单位,是国家爱婴医院、自治区文明单位、桂北地区唯一航空医疗救援备勤基地医院、桂北地区唯一毒蛇咬伤救治中心、桂林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是广西区内第二所、桂北地区第一所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口腔医院,拥有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成立广西桂林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广大校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捐赠,用于支持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学校1973级校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长蒋仁生以个人名义捐资5000万元建设新校区图书馆,是广西高校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个人单笔捐款,该项捐款被列入《2014中国捐赠百杰榜》。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主动融入“壮美广西”建设,立足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积极与日、韩、欧美地区国家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开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新局面,现已与日本、西班牙、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了校际友好交流与合作。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按照学校网站本专科招生网页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通用版)”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与降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位先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排序及投档规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另,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三条 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本校各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达到英语课程合格标准方可毕业,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医药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考生;不录取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助产学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55cm。如未达以上要求,请填报我校其他专业。 对不符合以上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到我校本科专业学习(分流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必须与高考选考科目相符),入学后与本校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两类。其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60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 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普通批录取。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该专业单设志愿,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签署教育协议,与服务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康复治疗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中高计划”)专业,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QS全球排名第130名)2+2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双学士学位,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位先后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阳光招生”要求,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入学一年后按照《桂林医学院本科、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办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www.glmc.edu.cn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详情进入我校就业网了解。 https://glmu.doerjob.com/nologin/school!articleDetail.htm?a=e555108ceee08f430698d76639ebbd5755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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