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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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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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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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暂未收录,我们正在持续完善院校档案。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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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智能建造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海事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医药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暂无专业设置数据,专业信息正在收集中。
招生信息
暂无招生信息,招生简章正在收集中,请关注学校官方渠道。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2、学校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 对于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4、 学校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教学语种为英语。 5、 调档比例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在该省(区、市)投放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区、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学校均予认可。 6、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据学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7、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录满为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取无效。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取无效。 (4).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安排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8、 学校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联考(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文化分和专业分具体要求的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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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2、学校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 对于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4、 学校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教学语种为英语。 5、 调档比例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在该省(区、市)投放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区、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学校均予认可。 6、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据学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7、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录满为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取无效。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取无效。 (4).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安排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8、 学校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联考(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文化分和专业分具体要求的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宿舍配有:空调、洗衣机、电脑桌椅、豪华衣柜、独立卫生间、热水。
学费暂未公开
住宿费暂未公开
校园数量1 个校区
保研率暂未公开
主管部门阳光高考ch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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