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56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385 · 119.1分
学校简介
职务 姓名 党委书记 闫英姿 校长、党委副书记 吴基良 党委副书记 张 廷 党委常委、副校长 钟儒刚 党委常委、副校长 白育庭 党委常委、副校长 戴国强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鄢文军 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 岱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志雄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院 联系电话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715—8342238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0715—8267618 健康医学院 0715—8255339 基础医学院 0715—825363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715—8144701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0715—833814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15—8267020 医学部 0715—8260671 人文与传媒学院 0715—8688125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15—8144689 体育学院 0715—8266776 外国语学院 0715—8388101 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 0715—8260093 药学院 0715—8252356 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 0715—8255339 艺术与设计学院 0715—8342003 音乐学院 0715—8688621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5—8342616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我校寝室以四人寝为主,有少量六人寝。寝室安排遵循同一学院、同 一个专业、同一个班级尽量安排在一起的原则。四人寝是上床下桌;六人 寝面积很大,上下铺排布,均有独立书桌。所有寝室均有空调、独立卫生 间和阳台,热水 24 小时供应,网络全覆盖。
毕业生就业
湖北科技学院始终坚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衡量自身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紧紧围绕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全面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52%,灵活就业率30%,升学出国率14%。
真实评价 (经身份校验)
暂无用户评价,欢迎登录后分享你的真实就读体验。





.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