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13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五学院一部,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医技学院、康养学院、药学院和基础部,本科开设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药学、中药学八个专业;高职专科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七个专业。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结合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此外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我校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 (1)严重心脏病未治愈、心肌病; (2)严重支气管扩张、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 ;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和依赖 ;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6)结核病未治愈。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院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实行“专业+院校”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对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同一专业组内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如果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我校实行公寓化管理,有4-6人间可供学生选择,房间配有独立卫生间、洗澡间、书桌、衣柜、物品柜、电视等,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
毕业生就业
毕业、待遇、就业: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户籍转至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予以颁发“晋中健康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注重联系实践,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规定的学业外,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外语等培训及等级考试,增强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协调能力,以确保学生走向社会和就业能够一路绿灯。 为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全国各地建立了比较广泛的就业网络,积极开创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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