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35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526 · 96.3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 130507 工艺美术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30503 环境设计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30401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30403 雕塑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30504 产品设计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40105 艺术教育 本科 四年 文史 音乐舞蹈学院 130202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人文学院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四年 文史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60101 历史学 本科 四年 文史 050110 数字人文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50262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经济管理学院 120601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20204 财务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20902 酒店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20801 电子商务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信息工程学院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理工 080903 网络工程 本科 四年 理工 071202 应用统计学 本科 四年 理工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80801 自动化 本科 四年 理工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本科 四年 理工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理工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本科 四年 理工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本科 四年 理工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083001 生物工程 本科 四年 理工 082803 风景园林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四年 理工 090107T 茶学 本科 四年 理工 083002T 生物制药 本科 四年 理工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四年 文史 教育学院 040106 学前教育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40107 小学教育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体育学院 040201 体育教育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的要求执行。 2.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 3.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5.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6.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按生源所在地相关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所在地无排序规则,则文史类按语文、英语、数学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英语、语文高考成绩排序录取;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先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进行排序,如三门总分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 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执行所在省(市、区)划定的专业、文化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 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的排序择优录取。以综合分投档的,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以专业成绩投档的,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成绩、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成绩、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8.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学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排序规则,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成绩的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成绩、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9.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10.各专业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校园环境、住宿、餐饮与社团生活信息整理中。
毕业生就业
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挂靠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是代表学校对毕业生行使就业管理、指导、咨询、教育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中心以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努力帮助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提升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择业提供国家方针政策、就业形势、用人信息、心理准备、求职方法等方面咨询、指导与服务;收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积极开拓就业市场,邀请和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协助用人单位组织、安排招聘洽谈等活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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