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75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461 · 107.5分
学校简介
李明斌 党委书记 陈小林 党委副书记、校长 查振华 党委委员、副校长 王殿元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松志 党委委员、副校长 鲁卫东 党委委员、副校长 雷志强 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 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维勇 党委委员、副校长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大数据科学学院、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摘选九江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按生源地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地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地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地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为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谨慎报考我校以下相关专业(类):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材料化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为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谨慎报考我校以下相关专业(类):除(一)中包含的专业(类)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绘画、物理学、地理科学等专业。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无发音器官疾病。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九江学院住宿费标准 序号 类别 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1 一类公寓(一等) 1000 2 一类公寓(二等) 900 3 三类宿舍(6人间) 750
毕业生就业
学校党委行政带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不断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科学化的就业管理体系、专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立体化的就业市场体系,继续完善“学校统筹、学院为主、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和亮点,对新时代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在历次全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均取得了优秀等级,并获得了“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近年来,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同类院校前列,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满意度和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均高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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