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与现状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辽宁金融职工大学。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成立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兴辽卓越”高职院校、省“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2023年入选“辽宁省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职业学校”。2024年入选“中国-塔吉克斯坦技术技能提升计划”第二批留学培育基地。2025年入选省级金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职业学校。 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150余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现有二级学院8个、教学部2个,在校学生7900余人。 学科专业与人才培养 学校开设专业23个,其中,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专业为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另有省级“兴辽卓越”专业群4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2个、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示范专业2个、专业能力图谱试点建设专业2个、四星级专业6个。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开设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6门;共组织近1280名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项5个,省级奖项232个;;毕业生就业率95.66%,88.83%在辽宁就业创业,用人单位平均满意度96.60%;近四年家长平均满意度为98.13%。 建校以来,共计培养毕业生8万余名,其中有1人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有30余人先后担任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农业银行和商业银行主要领导、以及国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金融领域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人才队伍和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87人,其中正高职21人、副高职6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人,具有硕士学位240人。现有辽宁省教学名师4名、省级专业带头人5名、省骨干教师14名、省职业教育骨干教师4名、省优秀教师4名、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4名。近五年,承担省市级项目273项,获市级科研奖励86项,申请专利14项。 学校依托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辽宁现代金融职业教育集团)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共建二级产业学院5个。学校建有4200平方米的校内实训基地、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项目2个,实现了人才的共育、共享。 社会服务与主要成果 学校坚持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建立了人才智库和金融服务平台,成立了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农村金融研究中心,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金融单位和研究机构合作,加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深化金融风险防范,助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赋能乡村振兴,为金融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和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实证研究和理论支持,为东北振兴、“数字辽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研究服务。 学校依托辽宁省反洗钱宣传教育基地、金融诚信文化教育基地,有效服务本地区金融类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面向银行等金融企业开展社会培训2000余人次,先后为盛京银行、沈阳农商行、农业银行沈阳分市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各层级的员工培训。承办各级各类金融技能竞赛10余项。承接各级各类培训、考试,推动农村财经人才培养培训与金融送教下乡。 学校积极与泰国、塔吉克斯坦等国家1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接收来自5个国家留学生35人;近两年派出赴韩国友好学校大邱大学学习的交换学生6人。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项目,与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联合举办金融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学校网址:www.lnfvc.edu.cn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联系电话:024-82710122 2026年招生咨询QQ群:745193055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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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金融科技学院、会计学院、投资保险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开设23个专业。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校园环境、住宿、餐饮与社团生活信息整理中。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率95.66%,88.83%在辽宁就业创业,用人单位平均满意度96.60%;近四年家长平均满意度为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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