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32
- 在读评价
- 0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专业没有特殊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课控制线。辽宁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住宿条件:我校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6人间和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方式。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毕业生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是辽宁省就业市场分市场,为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搭建平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质量全面提升,长期稳定就业合作单位200余家。学校先后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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