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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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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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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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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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学校领导 邹珣:党委书记 莫秋婵:党委副书记、院长 朱成豹:党委副书记 欧炳林:纪委书记 黎一强:副院长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5月在罗定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28年的罗定县立女子乡村师范学校。学校设立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建立了云浮市云计算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云浮市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云浮市自动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浮市南江文化研究中心,成立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社科联、红十字会,是共青团中央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基地、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云浮市文明单位、云浮市科普基地。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汽车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文化体育旅游学院和社区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能源动力与材料、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旅游共八大职业门类共41个专业;建设有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专业2个、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中心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6个、省级以上教学实践基地1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开放课程4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6个,与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理工学院建立了“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4个。学校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联合开设自考本科相沟通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兼修,按要求修满所需学分可获所选修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 办学以来,学校大力弘扬“诚朴勤学、砺能求索”的校训文化,积极传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校风,全面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风,着力倡导“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学风,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实施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与云浮、佛山、广州、东莞、深圳等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协同育人友好合作关系,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先后为社会输送了53000多名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状况好,总体就业率超过98%。 新时代,学校大力倡导“政治办学治校、安全办学治校、标准办学治校、特色办学治校、绿色办学治校”,按照“补短板、建内涵、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创建“师范传统、工科特色、商科支撑、文体旅协同发展”的区域高水平高职院校。(2025年7月7日更新) 学校官网: https://www.ldpoly.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罗定市西门岗5号 学院办公电话:0766-3782736 招生咨询电话:0766-3782735 就业咨询电话:0766-3782737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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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汽车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文化体育旅游学院和社区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已经修建新校区,新校区学生宿舍是公寓式,6人间,上床下桌。
毕业生就业
就业咨询电话:0766-378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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