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32
- 在读评价
- 0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电子与自动化系、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系、软件与大数据系、数媒与艺术设计系、电子商务系,开设专业32个。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一次性将招生规模计划全部投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普通类按照历史类、物理类设置计划,对口中职类按照计算机类、机电类、财会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幼师类设置计划。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设置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校宿舍均为六人间标准,硬件设施较好,wifi全覆盖,住宿环境安全舒适。
毕业生就业
学院主动对接自治区10大产业集群21条重点产业链,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组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入选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组建自治区能源电子产教融合共同体、北疆(黄河流域)绿色算力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低空经济联合体,与和林格尔新区、华为公司等政府部门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打造和林格尔实训基地、“双师型”博士教授教师工作流动站,共建现代产业学院8个、运营服务中心1个、“工匠工坊”5个、技术创新平台1个,与企业共建双元创新班2个、现场工程师班1个、“订单班”“工匠班”154个,校外实训基地87个,获批“教育部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新工科ICT信息服务技术中心”“内蒙古工匠学院”,获批智能物联网、档案数字化加工、财务共享产教融合校级实践中心试点,政行校企四方联动,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协同育人模式。近年来,学生广泛就业于华为、海尔、360、浪潮等世界500强企业链条企业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留蒙率达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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