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28
- 在读评价
- 0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理事长 校长 President 王广发 Wang Guangfa 党委书记 Party Secretary 钟声 Zhong Sheng 执行校长 Executive President 孙丽 Sun Li 副院长 Vice President 韩波 Han Bo 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Deputy Party Secretary and Vice President 李国昌 Li Guochang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教学系部 财经与文旅系 城建与设计系 信息与服务系 传媒艺术系 FIT国际学院 公共教学部 思政部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一) 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二)考生体检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身体条件须符合招生体检要求。 (三)对于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无志愿分数级差。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局)公布。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录满为止;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考生所填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符合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同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剂;不符合调剂条件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同分排序规则: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艺术类统(联)考,取得统(联)考合格资格,在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总分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局)文化分和专业分具体要求的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综合排序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专业统(联)考成绩;专业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考试院(局)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七)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区、市)考试院(局)官网查询。经正式录取的考生,概不退档。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一级公寓(四人间,上床下桌)3200元/人/学年,二级公寓(四人间,上下铺)2200元/人/学年,二级公寓(六人间)2200元/人/学年,三级公寓(八人间)1800元/人/学年。所有宿舍楼配备电梯、洗漱间、空调、热水器、衣柜、书桌、光纤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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