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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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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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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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内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山东省教育厅共管。 学院前身是1960年创建的山东省广播学校,1982年更名为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学院。学院建有章丘校区和文东校区,建筑面积共18.14万平方米。章丘校区为主校区,占地面积八百余亩,建筑面积16.32万平方米。目前设有影视制作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数媒动画系、艺术设计系、学前教育与戏剧系、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八个教学机构37个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 学院以“依托传媒,服务传媒”为办学理念,“校媒融合”为办学特色,“唯真尚能”为校训,倡导“务实、严谨、灵动、和谐”的校风,“心致诚、业致精”的教风和“乐学善思”的学风,以建设“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文化传媒类高职院校为目标。拥有省级广电媒体标准的大型演播中心,建有可满足电视节目录制和直播要求的6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2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100平方米4K超高清演播室;并设立了影视后期编辑工作站机房、苹果影视后期包装机房、苹果音频剪辑机房、240平方米摄影棚、100平方米录音棚和VR实训室等实训场地50余个。馆藏纸质图书近80万册,各类数据库15个。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传媒行业、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牵头成立全国融媒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山东省传媒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山东省传媒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融媒体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 随着媒体业态的不断发展,学院搭建起全真型全媒体校园平台,构建了“校媒融合”办学模式。按照“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适应全媒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思想品德、知识体系、综合素质、职业能力”为培养要素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全真环境,融通立交”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高素质技能人才。 学院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山东广电网络中心及各地市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影视中心等丰厚的实习实践资源,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200余家,校内现有新闻中心、学院网站、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和演播中心等多种实训资源,使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生”到“媒体人”的身份转换。 师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项,山东省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山东省高新视频创新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35项。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占比达88.3%。拥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3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级青年创新人才团队1个;“海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团队1个。 现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山东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2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3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1名、全国商业服务业技术能手1名、省级技术能手6名。1名教师入选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2名教师担任全国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教师入选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3名教师入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8名教师被聘为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研员,12名教师进入省职业教育专家库。 学院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和“超星杯”高校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山东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1项。 学院积极引入行业力量,聘请多位行业知名一线专家学者与学院专业教师组建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获批融媒体新闻采编创新平台、媒体融合技术创新平台等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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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前建有影视制作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数媒动画系、艺术设计系、学前教育与戏剧系、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37个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份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 学院以“依托传媒,服务传媒”为办学理念,“校媒融合”为办学特色,“唯真尚能”为校训,倡导“务实、严谨、灵动、和谐”的校风,“心致诚、业致精”的教风和“乐学善思”的学风,以建设“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文化传媒类高职院校为目标。拥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省级广电媒体标准的大型演播中心,建有可满足电视节目录制和直播要求的200平方米及6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100平方米4K超高清演播室。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产教融合中心建有20个影视后期剪辑工作站机房、苹果影视后期包装机房、苹果音频剪辑机房和达芬奇调色实训室;建有5个大型摄影棚、1个100平方米录音棚;建有影视虚拟仿真实训室、动画捕捉实训室、定格动画实训室、3d打印实训室、VR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无人机实训室、印刷切割实训室、融媒体实训室、数字广播电视综合实训室、广播电视播控实训室等实训场地70余个。馆藏纸质图书近80万册,各类数据库15个。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 (1)无选考科目要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定,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模式接受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 (2)无选考科目要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定,以院校或专业(类)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 (2)我院在山东省内招收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艺术专业,认可以上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中,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50%。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院宿舍六人间,上床下铺,带空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每层有浴室、洗衣间、吹风机等设施。 学院食堂品种齐全,物美价廉。
毕业生就业
学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构建全流程专业化就业指导体系,精准助力学生择业就业。 学院深耕传媒行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各级广电媒体、知名文创、新媒体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搭建实习就业直通平台,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提供充足优质岗位。 专业紧扣传媒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培养高素质传媒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就业率稳居前列,就业质量持续向好,同时畅通专升本、学历提升通道,实现就业与深造双向发力,护航学子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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