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17
- 在读评价
- 0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对投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当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同分排序规则来执行。 学院在录取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可在省级教育考试官方查询平台或学校官网查询,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校园环境、住宿、餐饮与社团生活信息整理中。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政法系统就业为主导、校企协同就业为支撑"的立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形成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就业工作格局。 一是根据人社部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定向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计划,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就业主渠道的作用。 二是学院深化产教融合、践行开放办学理念,主动服务职业教育"建圈强链"发展战略,与安防、消防和软件信息等行业多家龙头企业共建特色专业,深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为行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是学院大力拓展就业合作渠道,与成都市法院系统、成都市公安系统、成都市安全防范协会、省律师协会等省内多家政法单位、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全方位开展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搭建广阔平台。 四是学院全力支持有学历晋升意愿的毕业生提升学历层次,多措并举为学生提供针对性指导和服务,每年都有众多学子通过对口专业自学考试获得四川警察学院等院校的本科文凭,或通过跨校"专升本"考试进入省内相关本科院校继续深造,2025年学院专升本升学率高达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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