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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山东威海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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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置了智慧学院、机电学院、艺术学院、经贸学院、建筑学院、生物医药学院、交通学院、海大航海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和文旅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工程造价开设专业
数控技术开设专业
智能焊接技术开设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开设专业
工业机器人技术开设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开设专业
船舶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药品生物技术开设专业
轮机工程技术开设专业
物联网应用技术开设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开设专业
软件技术开设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开设专业
市场营销开设专业
电子商务开设专业
旅游管理开设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开设专业
烹饪工艺与营养开设专业
服装与服饰设计开设专业
广告艺术设计开设专业
招生信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工程造价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数控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智能焊接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船舶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药品生物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轮机工程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软件技术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市场营销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电子商务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旅游管理
2026 年 · 招生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026 年 · 招生专业
烹饪工艺与营养
2026 年 · 招生专业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广告艺术设计
2026 年 ·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威海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和韩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考生须为2026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年龄、性别、政治和身体条件均按照征集义务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水上运输大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035-2021)《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考考生,实行以下不同录取原则: (一)春季高考专业 依据专业类别,对同一专业类别同批次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夏季高考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同批次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体检合格类别进行志愿录取。 (三)夏季高考普通批次专业 1. 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及专业组内各招生专业计划数,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同分录取原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信息中明确考生位次,按照位次择优录取;若无位次信息,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外语听力成绩(无相关成绩视为0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调剂办法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投档情况及专业报考情况,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剂使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若存在首次投档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后续批次投档志愿录取。凡进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 第二十一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涉及特殊专业报名条件的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第十五条相关要求执行。凡考生体检显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体检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相关官方查询渠道,来获取自己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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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和韩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考生须为2026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年龄、性别、政治和身体条件均按照征集义务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水上运输大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035-2021)《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考考生,实行以下不同录取原则: (一)春季高考专业 依据专业类别,对同一专业类别同批次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夏季高考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同批次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体检合格类别进行志愿录取。 (三)夏季高考普通批次专业 1. 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及专业组内各招生专业计划数,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同分录取原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信息中明确考生位次,按照位次择优录取;若无位次信息,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外语听力成绩(无相关成绩视为0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调剂办法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投档情况及专业报考情况,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剂使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若存在首次投档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后续批次投档志愿录取。凡进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 第二十一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涉及特殊专业报名条件的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第十五条相关要求执行。凡考生体检显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体检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相关官方查询渠道,来获取自己的录取结果。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按照1000元/人·年预收,来校入住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住宿费现行收费标准为4人间:1300元/人·学年;6人间:1000元/人·学年;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和盥洗设施):1100元/人·学年;8人间(带独立卫生间和盥洗设施):900元/人·学年。 学校以“AAA”景区标准进行整体规划和功能区建设,拥有标准化学生公寓15栋、学生食堂8个、校医院1所,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各1座。先后建成了威海市公共实训中心、红色大讲堂、装配式建筑体验馆、3D打印中心、智慧制造中心、美丽乡村研究院、汽车训练基地、拓展训练基地、运动健身与康复基地等教育教学场所。
学费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90号)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暂未公开
校园数量1 个校区
保研率暂未公开
主管部门阳光高考chsi
毕业生就业
https://school.gxjy.sdei.edu.cn/weihai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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