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武汉市二环内,紧邻风景秀丽的东湖风景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周边高等院校、高新企业众多,有良好的办学氛围和行业底蕴。 学院与智能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合作,严格面向市场需求培育人才,在专业设置上具有鲜明的行业和地域经济特色,许多学生在实习阶段就获得企业的青睐,毕业后即顺利就业,逐渐形成了“读科职,好就业,就好业”的良好口碑。学院与众多用人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一批又一批学生经过学院的培养,从这里走向工作岗位,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读!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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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轨道交通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高教研究所。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服务等十一个专业。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技能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入学后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第十八条 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报考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身体条件须达到:男生:净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0.4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无口吃);女生:净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0.4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无口吃)。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级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中,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按相关企业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准予转专业或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必须按照《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而且不与学校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第一学期按专业大类培养,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就业市场的发展方向,正确引导学生重新认识和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我院学生宿舍是4-6人间标准,上床下桌,独立卫生间,带空调热水器,网络全覆盖,实行公寓化管理。
毕业生就业
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原则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面向全国用人单位,通过“校企合作”、“定单培养”和举办“校园招聘会”、“专场招聘会”以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多年来,我院已先后在武汉和广东、深圳、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了40多个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输出关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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