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74
- 在读评价
- 0
- 主管部门
- 教育部
- 985 工程
- 是
- 211 工程
- 是
- 博士点
- 17
- 硕士点
- 31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73 · 292.4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院部所 农学院(农业科学院) 植物保护学院 园艺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草业与草原学院 动物医学院 林学院(林业科学研究院)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资源环境学院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葡萄酒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理学院 化学与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语言文化学院 未来农业学院 国际学院 体育部 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2026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学校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项目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原则: 1.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非改革省份符合专业科类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果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非改革省份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非改革省份为同科类)内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招生专业为环境设计,招收美术类考生。学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则依次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类)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校专业培养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补充规定如下。 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能录取,请有关考生谨慎报考: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智慧农业、生物育种科学、植物保护、制药工程、园艺、茶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园林、林学、森林保护、林产化工、智慧林业、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地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有环境设计和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 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6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生宿舍为4人间或6人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配备空调、暖气、直饮水设备、自动洗衣机等。同时,校内设有智慧浴室(单间)、健身房、洗衣房等,生活条件便利。
毕业生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教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 从新生入学开始,学校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学生实施全程化、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学校先后与200余家有影响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现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每年有6000余家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形式来校招聘,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余万个。 学校坚持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点,确立“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重创新、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主要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行业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行业就业,具有就业面宽、就业地域分布广、就业结构合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等特点。学校每年通过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从知识水平(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适应能力、协作态度、创新精神),个人素质(个人诚信、爱岗敬业、谦虚好学、进取精神)等方面给予我校毕业生较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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