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48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574 · 81.0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与化工学院、智慧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与研究部等10个二级院(部),48个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新疆理工学院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投放,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区内普通类完成。 报考单科成绩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已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执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 凡符合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执行,免收学费,入学后不得调换专业。 新疆理工学院与疆内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地点设在合作院校,与新疆理工学院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只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情况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学年(住宿条件调整时,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毕业生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优化专业设置结构,深化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毕业生就业前景较好,市场供不应求,就业率连续三年在95%以上,居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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