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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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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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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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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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较高法律素养和警务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治专门人才。2000年1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1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11月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8年12月,学院通过了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验收。2022年3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5月,学院入围云南省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3+2”贯通培养项目改革试点院校(以下简称高本“3+2”项目)。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我院设刑事司法系、司法技术系、应用法律系、应用外语系及思想政治理论部五个二级教学单位。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2026年,学院在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区、市)招生,执行的均为“3+1+2”新高考。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实考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住宿主要为6人间,食堂已实现自办。
毕业生就业
2026年招生的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学生毕业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的有关规定,可参加当年面向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择优录用;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意愿,自主择业。普通专业学生毕业时,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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