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8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前身是公安部1956年建立的河北省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0年更名为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改名为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5年改建为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2002年正式建成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2年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202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建成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3年获批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占地面积422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警体教研部(司法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军事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罪犯危险评估与项目矫正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以及戒毒康复实验室、矫正数据分析及网络攻防教学实验室、警务大数据实训室等实验室,“监管安全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等4个教育部 “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 学校坚持“政治建校、警校姓党”,秉持“崇德、尚法、博学、强警”校训,在办学治校过程中,形成了“坚持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质、注重实践能力、发挥行业优势”的鲜明特色,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之路。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规范便捷机制,绝大多数毕业生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公务员,毕业生遍布全国监狱、戒毒所等单位,受到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普遍赞誉和广泛好评。 学校以监狱学为特色和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其中监狱学为司法部重点学科。围绕司法行政领域,开设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法学、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数据警务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等1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形成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专业体系,监狱学、侦查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课程建设深度融合实务需求,坚持政治育人,建成多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学的有机统一,其中法理学、狱内侦查学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为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学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监管改造、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领域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理论研究,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学校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高级警官、业务骨干和高端律师培训任务,承办全国监狱长、三级警监警衔晋升、全国监狱系统涉外法治人才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班,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相关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戒毒)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打造了合作开放、互利共赢的人才培养共同体。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惩教部门及相关院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与澳门大学设立交换生项目。 面向未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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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警体教研部(司法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军事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罪犯危险评估与项目矫正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以及戒毒康复实验室、矫正数据分析及网络攻防教学实验室、警务大数据实训室等实验室,“监管安全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等4个教育部 “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一、 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 学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 学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 四、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五、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 对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六、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均相同的,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依次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次高成绩;限选物理、化学的专业依次比较物理化学两科总成绩、物理成绩;限选政治的专业依次比较政治成绩、其余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 2.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历史/物理)成绩,成绩均相同的,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比较再选单科最高成绩;限选物理、化学的专业比较化学成绩;限选政治的专业比较政治成绩。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教学基本设施完备 目前,学院占地面积29.54万平方米,生均52.22平方米。有建筑面积9567平方米的图书馆,建筑面积32240平方米的三栋教学楼和两个实验楼,建筑面积3959平方米的会堂,建筑面积12068平方米的一座警体训练馆,建筑面积5093平方米的一座体育馆,有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有占地71亩的驾驶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完成了旧楼改造任务,原有教学设施的改造和新建教学设施的投入使用,满足了教学的需求。 各类功能的教室齐备,满足教学需要。 我院建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包括3个先进的网络语音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网络、视频、音频等教学仪器设备。现有各类教室96间,总座位数10140个;教室总面积23025平方米,生均4.4平方米;其中多媒体教室39个,座位数5438个;语音室8个,座位数548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共计5986个,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94个;教学用计算机760台,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13.44台;学院还专门建有一座能容纳500人的现代化学术报告厅。各类设施完好,充分满足普通教学、计算机教学、多媒体教学、外语教学和学术报告的需要。 相关校舍设施完善,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我院新建学生宿舍27456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5566平方米。现有学生宿舍57118平方米,生均10.09平方米,学生食堂8715平方米,生均1.54平方米,相关校舍生活服务设施完善。
毕业生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其中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学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法学、行政管理和社区矫正等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及参军入伍等。 https://zs.ci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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