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43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12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301 · 139.6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水产与生命学院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中新合作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部 应用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航海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外,还要按照行业要求,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即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达不到专业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非高考改革省份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高考改革省(市、区)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区)公布的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在辽宁省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6.学校执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7.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区)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校园环境、住宿、餐饮与社团生活信息整理中。
毕业生就业
我校是首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之一,同时学校还加入了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全国农林水院校就业工作协作组、辽宁省农业院校就业工作协作组、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会等就业协作组织,广泛加强社会联系,力促毕业生顺利就业。 学校每年定期走访全国各地的用人单位,拓宽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年举办多次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和一系列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发布用人信息,已形成了大、中、小型洽谈会相结合,综合与专业洽谈会相结合,校级与院级洽谈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校园招聘和推荐活动格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充分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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