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31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12
学校简介
学校领导 姓名 职务 任文杰 党委书记 朱武凌 党委副书记、校长 郭凯英 党委副书记 路红显 党委副书记 雒保军 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天云 党委常委、副校长 姬广军 党委常委、副校长 曹猛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于毅 党委常委、副校长 华子春 学术副校长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河南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健康管理学院、法医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院、外语学院、医学工程学院、数理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儿科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麻醉学院、临床药学学院、全科医学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康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2026年体育专业省级统考,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总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100%。若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等专项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七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红旗校区住宿费改造第一、二学生公寓600元/生 年;其他公寓六人间800元/生 年,四人间1000元/生 年;唐公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 年。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临床、口腔、护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均超全国平均水平,武书连2026中国大学排名择校顺序全省第三,升学率、就业质量均省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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