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57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359 · 124.1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网络安全学院、艺术学院、动漫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动物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理学院、体育部等20个二级学院(部)。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2026年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录取过程中,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三) 普通类招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投档的,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院校”或“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四) 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分算法规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所得到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五)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且仅对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六)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5.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同分比较规则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为准。 (七) 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住宿费:5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幕府校区均配有空调、热水器等。
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累计为社会输送了近14.5万名应用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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