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28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4
- 硕士点
- 17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213 · 169.8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下设12个学院,分别是: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弱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普通类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遵照有关省份的批次设置、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照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我校现有14栋学生宿舍楼、4个学生食堂,分别坐落在校园东、西部生活区。教学区内有“世界名校沙龙”和“仙人居”交流就餐场所,方便学生读书交流和用餐。校园内设有邮局、银行自助营业厅、商业区、浴池、开水房等配套生活设施,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宿舍基本生活设施齐全,每室安装校园蓝卡电话,同时可接通校园网。设有6人间和4人间宿舍。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为广大学生提供定期免费洗涤床单被罩等多种服务项目。 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宗食品物资集中统一采购,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生产流程,严把食品卫生关,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安全卫生、价格合理、多风味、多特色、多档次的放心食品。 后勤服务集团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6年3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学校后勤服务特别是在学生住宿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获得省高校后勤“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称号、沈阳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学生食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和餐饮卫生等级“A级单位”称号。
毕业生就业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已与一大批国家重点企业建立了非常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广大毕业生社会需求稳定、就业前景广阔、行业就业特色鲜明,每年签约大型央企比例较高,就业质量始终良好。 学校学风浓厚,广大学生学校深造意愿强烈,考研升学率位居国内建筑类高校前列,已经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显示指标。 学校曾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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