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15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1
- 硕士点
- 1
学校简介
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始建于1954年,为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直属高校,1956年更名为沈阳体育学院,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目前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主校区和白清寨校区,总占地面积1688.86亩,建筑面积32.08万平方米。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博学 弘毅致强”校训,发扬“心怀祖国 放眼世界 锲而不舍 勇攀高峰”精神,坚持教学、科研、训练相结合,服务“奥运争光”计划,为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学科专业体系完备,特色鲜明。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国家首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体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在辽宁省首轮“双一流”建设验收中获评“优秀”。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6个二级学科,拥有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教育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16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30余人,博士生导师22人,国际级裁判员45人。教师中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全国最美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获得者6人、中央和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2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6人、“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2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辽宁省最美教师1人、“兴辽英才”计划人才4人、省特聘教授2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14人、省优秀教师7人、省教书育人模范1人。 人才培养突出质量,桃李盈枝。学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高素质人才7万余人,包括一批开创体育学理论先河的著名学者,我国自由式滑雪、板球等奥运项目的开拓者,驰骋赛场的奥运冠军,以及终身奉献体育教育事业的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等等,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一流课程7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省级课程思政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门、省体育优秀课6门、省级公共艺术课1门。毕业生就业率连年高于全省本科高校平均水平,优质就业率不断提升。 科学研究实力强劲,硕果累累。学校拥有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等1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运动生命科学馆。实验室面积1.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近2.2亿元,图书馆藏书102万余册。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5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2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承担国家体育科技服务项目8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成果奖励68项。《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体育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中国高校科技期刊建设示范案例库优秀科技期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竞技体育为国争光,成绩斐然。学校是国内唯一一所自主培养的运动员在冬、夏奥运会上都夺得金牌的高校,于20世纪80年代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突出冰雪特色。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66枚;学校师生连续10届为国出征冬奥,夺得5金9银6铜共20枚奖牌,创造了我国体育史上的10个“第一”;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是学校主打优势项目,自主培养的运动员夺得我国冬奥史上该项目19枚奖牌中的17枚(5金7银5铜),被誉为“中国雪上梦之队”。学校现有25个项目、34支校级代表队,板球等项目多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洲际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三大球”及冰雪项目在省级以上赛事中屡获金牌。 国际交流持续深化,成效显著。学校与俄罗斯、美国、德国、波兰、丹麦、英国、韩国、泰国、白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列斯加夫特体育大学合作举办休闲体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发挥项目资源优势,拓宽师生国际视野,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加强师生国际交流,持续提升国际交流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立足新时代,面向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冰雪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高水平体育大学,为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和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沈体力量。 (数据截止到2026年3月)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见学校网站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我校对色觉和视力无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和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3+1)等七个普通类专业在辽宁省实行“3+1+2”模式,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在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在辽宁省实行“3+1+2”模式,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体能训练、航空运动、体育旅游、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3+1)等九个专业在辽宁省实行“3+1+2”模式,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均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设置招生专业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足球运动三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体能训练、航空运动、体育旅游、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和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3+1)等九个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足球运动专业录取办法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 (4)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的分项目招生计划,再录取该分项目的二志愿,二志愿仍未完成分项目招生计划的,方可按照下面第5条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当出现同项目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体育专项分、语文、数学、政治、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计划调整规则:按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项目一志愿,再录取项目二志愿,我校各专业在项目二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情况下,将进行计划调整,剩余的招生计划将优先调整至我校近年来重点发展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短道速滑、速度滑冰、篮球、排球、足球(篮球、排球、足球按照各项目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不再分小项和男女)。按照上述计划调整规则,若出现二志愿通过计划调整录取的考生其综合分等于或低于一志愿该项目最低综合分(计划调入的项目,一志愿上线考生已被我校全部录取的情况除外),该计划将调整至下一个项目,直至没有可被调整到的项目为止。具体计划调整分配数量和顺序见下表: 未完成计划总数N 各项目调入计划数 羽毛球 网球 乒乓球 自由式滑雪 单板滑雪 短道速滑 速度滑冰 篮球 排球 足球 计划分配顺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N≦3 N 0 0 0 0 0 0 0 0 0 3<N≦6 3 N-3 0 0 0 0 0 0 0 0 6<N≦9 3 3 N-6 0 0 0 0 0 0 0 9<N≦12 3 3 3 N-9 0 0 0 0 0 0 12<N≦15 3 3 3 3 N-12 0 0 0 0 0 15<N≦18 3 3 3 3 3 N-15 0 0 0 0 18<N≦21 3 3 3 3 3 3 N-18 0 0 0 21<N≦24 3 3 3 3 3 3 3 N-21 0 0 24<N≦27 3 3 3 3 3 3 3 3 N-24 0 N>27 3 3 3 3 3 3 3 3 3 N-27 计划调整分配表 足球运动专业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考说明、考试及相关事宜、报名材料及要求、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均同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7.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1)保送录取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足球运动三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2)保送录取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无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②符合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③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B.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C.足球(11人制)、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D.除足球(11人制)、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和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均应参加附件1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3)申报材料 ①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③符合保送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沈阳体育学院体育学院本科专业报名表》(原件一份); 注:以上所需材料见附件。 (4)办理程序 ① 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② 应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及相关运动成绩,相关信息可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③ 报名时通过保送系统选择学校和专业。建议运动员认真阅读意向报名通知,提前联系沟通,确保符合高校招生基本要求。 ④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要求,所有保送运动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条件,确定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名单。 ⑤ 我校将于2026年1月26日—31日期间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总分100分,重点考察思想品德、运动成绩、专业基础等内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⑥ 经我校综合考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保送系统中予以审核通过,未参加我校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审核。 ⑦ 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5)有关要求 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6)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足球运动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入学前取得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运动健将或国际运动健将等级者学费为4,800元/年。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毕业生就业
见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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