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36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0
- 硕士点
- 0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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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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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 电气与汽车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园林园艺学院 医学院 管理学院 旅游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人文学院 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考报名。 (2)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艺体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学校。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我校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还需符合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体检有关要求,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者。护理专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学校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 参加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代码(分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条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分数相同,且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阶段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调剂录取。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1)普通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2)体育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3)美术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4)音乐类批次各专业组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相应专业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5)调剂录取规则 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同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为专业志愿录取后的最后环节。 第二十二条 各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学校两个校区各有特色,生活服务设施完善,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保障。 瘦西湖校区坐落于扬州城区繁华的文昌路边上,校园风景秀美,出校门就是国家 4A 级景区京华城景区,周边有明月湖、国展中心、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体育中心,文化气息浓郁,距离火车站和汽车站仅 3 公里车程,交通十分便利。 高邮湖校区地处高邮湖畔,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占地 570 亩,七个学院入驻,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等设施,是学习和生活的理想场所。 两个校区内均设有医务室,配备超市、打字复印室、书屋、眼镜店、照相馆、水果店等各类生活配套,可满足学生日常基本生活需求。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瘦西湖校区每居室住 4-6 人,有空调、热水、网络和独立卫生间,每人配有组合书桌、衣柜;高邮湖校区全部为 4 人间,宿舍配置更为完善。
毕业生就业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积极为学生开展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与全国、江苏和扬州数百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助力毕业生在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施展才干,杰出校友遍布大江南北。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常年稳定在 98% 以上,就业质量领先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2025 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依旧保持 98%,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学校连续多年获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优秀单位”、先进集体称号,2020-2023 年连续获得就业工作量化考核 A 等次;2021 年在武书连主持的 “2021 中国高职高专评价” 排行榜中,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 10 位。 升本后,学校以更高层次的办学水平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技术服务到账经费实现新突破,完成专利转化 57 项,创造经济效益 8774 万元,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资源。升本后与头部企业的合作深度、广度持续提升,2025 年新增多个校企合作就业基地,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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