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专业
- 71
- 在读评价
- 0
- 985 工程
- 否
- 211 工程
- 否
- 博士点
- 7
- 硕士点
- 17
- 软科排名 / 得分
- 全国 #295 · 140.8分
学校简介
办学亮点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林园艺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烟草学院、茶学院、水利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理学院、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国际学院、热带作物学院、马克思主义、职业与继续教育22个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烟草学院和普洱茶学院是服务云南优势产业而建成的特色教学单位。
本科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投档信息中含“同分排位”信息的省份,按同分排位从前到后录取;其他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新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我校设定的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若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和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其他语种教学需根据当年新生入学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我校开设的大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老挝语)。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为150分的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进入我校学习越南语和泰语专业的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将赴目的语言国家的有关大学学习一个学期,学习费用按对方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由学生自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内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文、理科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所属省份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足球专项成绩不低于35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文、理科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照顾分) ÷ 高考文化课满分×50 + 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50。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如出现综合成绩(即投挡分数)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高考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先后依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等招生项目的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2024年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招收世居云南的25种少数民族学生(具体政策按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的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园与生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7〕4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我校2023级新生(校本部)入学第一年按班级全部入住普通宿舍,第二学年起至毕业入住学生公寓。普通宿舍为8人间,设有公共洗漱间、公共卫生间;学生公寓设有四人间、六人间,公寓内设有卫生间、供应太阳能热水。 普洱校区的新生,均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内设独立卫生间、供应太阳能热水,配有衣柜、书桌、椅子、宽带接入口,wifi 等设施。
毕业生就业
国家及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投入。云南农业大学学科特点及办学优势决定了其培养出的学生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较好适应社会的能力。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始终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全面融入“三全育人”工作,较好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多年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备受好评,是云南省唯一获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星创天地等荣誉。 学校始终坚持将就业育人全面融入“三全育人”, 工作机制突出“一盘棋”,措施上强调“精准细”,成效上侧重“高质量”。立足实际不断强化就业观念引导,努力营造“学农爱农 强农兴农”氛围。积极构建分阶段职业生涯教育实践体系,形成“课程教学+常态化指导+个性化服务”的全过程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始终遵循学生认知成长成才规律,将就业育人工作贯穿整个大学始终,坚持入学教育与职业发展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素质培养、实习实践与就业技能锻炼“三结合”。深入践行“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思路,着力提高访企拓岗和供需对接精准度和实效性。用心用情开展重点群体帮扶,构建领导带头,部门、学院教师全员参与的“1对2”帮扶机制。充分挖掘学校农科优势特色,打造“学农爱农 强农兴农”创新创业实战大赛,以赛促创新、以赛促就业。在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融合发展背景下,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校内外协作,深入拓展校外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充分调动专业教师、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辅导员以及班主任的参与积极性,有的放矢给予帮助支持。主动对接国内外优质高校资源,鼓励学生深造或留学,围绕学生成长成才,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赢在校园 对话职场”“云农夜话”、“留滇有我 就在云南”、模拟招聘大赛、简历制作大赛等就业创业品牌活动,做好学生个人职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帮助学生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多方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平台,强化创业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留滇就业、返乡创业就业,到一线建功立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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